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翻译

导读 【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⑻  【译文1】  孔子说:“审案,我跟别人一样。我想做的是:使案件消失!”⑼

【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⑻  【译文1】  孔子说:“审案,我跟别人一样。我想做的是:使案件消失!”⑼  【译文2】  先生说:“若论听讼,我也和人差不多呀!必然要能使人不兴讼才好吧!”⑽  【译文3】  孔子说:“审理诉讼,我同别人差不多。一定要使诉讼的事件完全消灭才好。”⑾  【译文4】  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要说我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的,那就是,我想使世间没有讼事!”⑿  【译文5】  《说苑·至公篇》曰:“孔子为鲁司寇,听狱必师断。敦敦然皆立,然后君子进曰:‘某子以为何若?’某子以为云云。又曰:‘某子以为何若?’某子曰:‘云云。’辩矣,然后君子几当从某子云云乎。以君子之知,岂必待某子之云云然后知所以断狱哉!君子之敬让也,文辞有可与人共之者,君子不独有也。”  《礼记·大学篇》曰:“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大戴礼记·礼察篇》曰:“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正,坚如金石,行此之信,顺如四时;处此之功,无私如天地尔,岂顾不用哉?然如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信于微眇,使民日从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之谓也。”  《史记·酷吏列传》曰:“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焉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潜夫论·德化篇》曰:“是故上圣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务厚其情而明其义。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  《荀子·宥坐篇》曰:“孔子为鲁司寇。宥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舍之。”  《韩诗外传》卷三曰:“传曰:鲁有父子讼者,康子欲杀之。孔子曰:‘未可杀也,夫民不知父子讼之为不义久矣,是则上失其道。上有道,是人亡矣。’讼者闻之,请无讼。”  《汉书·刑法志》曰:“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  ……  《孔丛子·对魏王篇》曰:“信陵君问子高曰:‘古之善为国者至于无讼,其道何由?’答曰:‘由乎政善也。上下勤德而无私,德无不化,俗无不移。众之所誉,政之所是也;众之所毁,政之所非也、毁誉是非与政相应,所以无讼也’。”⒀  【译文6】  正义曰:听讼者,言听其所讼之辞,以判曲直也。……吾犹人也,言己与人同,但能听讼,不能使无讼也。《礼记·大学》云:“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郑注:情犹实也。无实者,多虚诞之辞。圣人之听讼,与人同耳。必使民无实者,不敢尽其辞。大畏其心志,使诚其意不敢讼。  《大戴礼记·礼察篇》:“凡人之知,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正,坚如金石,行此之信,顺如四时;处此之功,无私如天地尔,岂顾不用哉?然如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信于微眇,使民日从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之谓也。”  《潜夫论·德化篇》:“是故上圣,故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务厚其情而明其义。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  二文并言无讼,由于德教,此最是难能。正如胜残去杀,必俟百年,王者必世而后仁,此须以岁年,非可一朝能者。故只言‘必也’以期之。颜师古《汉书·贾谊传》注言:‘使吾听讼,与众人等,然能先以德义化之,使其无讼。’又《酷吏传》注言:‘使我狱讼,犹凡人耳,然而立政施德,则能使其绝于争讼,并以无讼为夫子自许,失圣意矣。’  注:与人等。正义曰:言听讼吾与人同,无异能异法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是与人等可知。”⒁  此外,著名法律史学者杨鹤皋先生对孔子这段话的理解亦不出以上杨、刘二大家的轨范:“在审判案件上他(孔子)和别人一样,坚持赏善罚恶的原则,所不同的在于,一般人只看到审判和刑罚的制裁作用,而他则着眼于消除争讼发生的原因,‘必也使无讼乎’,如果通过道德感化的方法人们之间不再争讼,那么刑罚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这一思想也是孔丘论证‘德治’的重要理由,后来被人们归纳为‘以德去刑’。”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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