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判决

导读 今天来聊聊关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判决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判决,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

今天来聊聊关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判决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判决,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A,B,C 《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4、(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5、接受司法建谈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6、(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据此可以得出A、B、C三项正确,D项的说法错误,因其缺少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这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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