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 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

导读 今天来聊聊关于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许可如何

今天来聊聊关于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前期需要的材料: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

2、 一.批发性质的:1.办公场所500 平米以上。

3、2.注册资金200 万以上。

4、3.中级发行员证。

5、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6、 二.零售性质的: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的要求写字楼 商务办公的都成。

7、2.注册资金物要求可以是中心 有限公司。

8、可以无注册资金可以3 万以上注册资金都可以。

9、 3.初级发行员证。

10、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11、 办事对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12、 受理: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13、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4、三、审查与决定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15、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

16、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

17、 四、发证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放给经营单位或个人;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

18、 办理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 个工作日对该材料初审。

20、符合法定条件 材料齐全 场地也符合要求的20 个工作日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宝家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另可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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