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最近小活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有限合伙公司的税收政策,有限合伙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我们听说过合伙人,但可能对有限合伙知之甚少,那么有限合伙是什么呢?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让我们来看看:
2、 什么是有限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人有权以不履行合伙事务为代价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4、 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1。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不得以劳务向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民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5、 否则需要补足出资,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2.有限合伙人不得代理有限合伙无合伙事务的企业。
6、 有限合伙人权
7、 有限合伙人的两种弹性权利分析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相对于其他权利具有一定的弹性,知情权根据法律规定或多或少可以被知晓。
8、 如果法律赋予了更多的知情权,那么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经营状况的了解更多,反之亦然。1,有限合伙人民的知情权,
9、 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中的各种权利。
10、 并且有限合伙仅以协议的形式规范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营管理的决策权通常由普通合伙人行使,企业管理形式相对简单。
11、 虽然这种权利义务安排有利于普通合伙人在不受外界干扰和约束的情况下果断决策,但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12、 但是,有限合伙协议并不能对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做出完整的、有约束力的规定。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确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
13、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由此可见,我国立法已经确认有限合伙人民的财务信息知情权,
14、 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其他权利。为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利益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限合伙人们的知情权还不够完善,
15、 不足以扭转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地位差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仅限于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信息。
16、 与企业管理直接相关的决策过程和会议记录不在知情权范围内。有限合伙人们的知情权太狭隘了。2.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
17、 即不执行合伙事务者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运作。因为合伙事务是合伙企业的公共事务,事务的执行涉及每个合伙人的个人利益,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关心合伙企业的利益。
18、 如果普通合伙人在企业有限合伙的经营活动不受监管,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排他性经营权就会被滥用,损害企业有限合伙乃至第三人的利益。
19、 可见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差距巨大。所以,为了平衡两者的差距,应该赋予有限合伙人一定的监督权。和有限合伙人民行使监督权主要通过,
20、 以询问和检查的形式执行。全体合伙人对所有的经营活动都有知情权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经营情况有知情权,虽然不执行合伙事务,通过询问和检查起到监督作用。
21、 有限合伙行使监督的另一种方式是,当处于监督地位的有限合伙发现正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不当或错误行为可能对全体合伙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时,有权请求停止这种不利的行为。
22、 这样的监督权也是狭隘的。
以上就是有限合伙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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