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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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释〔2009〕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6日起施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6日起施行。

2、二○○九年三月九日行。

3、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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