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高铁堵门事件再现 铁路管理部门是否应加大管理力度#】1、对接连出现的两次“高铁堵门”事件,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认为,高...
【#高铁堵门事件再现 铁路管理部门是否应加大管理力度#】1、对接连出现的两次“高铁堵门”事件,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认为,高铁因其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具有高风险和高危险性,法律后果和责任均不一样,因此对于扰乱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应有别于普通铁路等交通工具。张起淮表示,类似“高铁堵门”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依照《治安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应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或者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高铁堵门”事件之所以热传,是因为此前合肥站也出现过一起“扒阻高铁车门”事件。1月5日,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
3、合肥铁路公安通报称,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4、高铁列车上乘客数量多,且在固定铁路线上运行,一旦发生扒门造成列车晚点的情况,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后果严重。张起淮提醒,乘客乘坐高铁出行时,要遵守秩序,要有法律意识,而且普通公民也应该遵守公德,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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